联邦理事会制定了一项关于机器人周转领域关系法律监管的全面法案,该法案特别定义了"机器人"的概念,将机器人分为类,并确定了机器人与人类关系的原则,并送交经济发展部和财政部审查, 塔斯社 报告,大量引用文件。
该法案定义了一个 机器人 作为数字技术成果的产物(机器人设备,综合体,系统)由两个或多个组件组成,通过嵌入其中的计算机程序控制,能够执行由人预先编程的动作和自主解决问
根据塔斯社的说法,联邦委员会有两种类型的机器人:民用和服务机器人:"民用机器人是一种机器人,其活动旨在实现私人利益,其营业额由民事立法规 服务机器人是一种机器人,其活动旨在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参与公共当局的活动领域。"
民用机器人,反过来,分为工业,服务,医疗,教育,科学。 服务-为军队和执法。
如该文件所规定的,机器人及其部件,根据损害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合法保护利益的危险程度,分为四个危险类别:第一类(高危险),第二类(中等危险),第三类(低危
根据损害个人,社会和国家法律保护利益的能力,将机器人,其组件(模块)分类为危险类别I-IV的标准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根据机器人周转领域授权的联邦行政当局的建议制定,"tass引用的该法案的解释性说明说。
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的机器人被提议归类为危险增加的来源。 对于此类机器人,除非法律和其他监管法律行为另有规定,否则适用民事立法关于"对他人造成危险增加的活动"造成损害的责任的一般规定。
该法案还区分了两种类型的机器人,这取决于人类参与其功能的性质和程度:受控和自主。
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上,具有独立决策能力并能够根据独立制定的行为算法采取行动的机器人的营业额是被禁止的,这些行为算法被故意赋予属性,以确保其使用武器,其主要部件,弹药,爆炸物和爆炸装置或其他武器,"该法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