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部长内阁批准了对"兵役法"的修正案。
从现在起,拉脱维亚军队和边防警卫有权在和平时期使用服务枪支。
有人指出,"武器可以在特别行动期间使用,包括在由于军事行动而威胁国家的情况下使用。"从对"兵役法"修正案的注释中可以看出,根据现行立法,国家武装部队(NAF)有权进行某些特殊行动。
该文件还指出,"由于军事行动而威胁国家的局势是对拉脱维亚进行的非法外国军事活动,包括在和平时期,"eadaily写道,参考lv.baltnews.com 。
为了使军人或边防警卫有权在和平时期使用枪支和特殊手段进行特别行动,包括消除军事行动造成的威胁,必须采取适当的管制法。